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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人:小区、服务区通通配齐!10万个充电桩要来啦!

发表时间:2019-12-27 22:24:22  来源:临淄信息港  浏览:次   【】【】【
26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单位)20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26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单位)20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年底前,山东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基本建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保障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近年来,山东省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出台电动公交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奖励、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将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纳入供地条件,发布充放电基础设施消防标准等。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充电桩保有量5.72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3.85万个(含专用充电桩1.56万个),私人充电桩1.87万个,基本形成了以高速公路为骨干、高等级公路为支撑的跨城际电动汽车出行保障网络。
但由于部分地方政府推动电动汽车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出现车桩信息缺失、居民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缓慢、电动汽车充电不够便捷等问题。
山东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召军在发布会上表示,《实施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包括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有关要求。主要围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执行落实,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发展、规范运营的长效工作机制。
在总体目标部分,明确提出到2022年底前,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基本建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保障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在重点任务部分,主要着眼于建设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居民区、公共停车场、公务用车、专用领域、旅游景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其中,所有新建住宅小区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选择一批新建和既有小区,建设“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2022年年底前,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占车位比例不得低于15%,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基本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探索场站共享、“加油站+充电”等新型商业合作运营模式。
在保障措施部分,加强规划引领和用地支持,简化建设审批手续,推进配套电网工程建设,降低用电成本,加大政策支持,做好企业备案服务保障,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规范充电设施建设标准。

 

新建小区每个车位上要铺供电线路、至少预留


根据新规,所有新建住宅小区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选择一批新建和既有小区,建设“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 

那么,小区业主安装个人充电桩离不开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配合,针对一些业主反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安装个人充电桩的现象,作为物业主管部门主要采取哪些措施去解决?对此,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周善东表示,各级物业主管部门有职责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为小区业主安装个人充电桩提供相应协助配合,共同推动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

充电桩的建设管理涉及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临时占用、挖掘公共道路、场地,占用公共部位等问题;充电桩安装过程中,需要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配合协助现场勘查、施工。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小区业主安装个人充电桩的建设管理,是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所在。当前,物业服务企业拒绝安装个人充电桩,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策不完善、宣传不到位的问题,也有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还涉及其他业主因各种原因不同意安装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发改能源、消防应急等相关职能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引导监管等相关工作。规范安装程序,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充电桩申请人等相关各方参考《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签订有关协议,理清建设管理责任。协议签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出具同意安装的证明,若不同意需书面说明具体理由。” 周善东说,同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引导业主大会在制定管理规约时,对安装充电桩涉及占用、挖掘公共道路、场地或改造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等相关问题进行约定。对物业服务企业拒绝安装充电桩又不书面说明具体理由的,由物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相关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


建高速公路服务区 必须同步规划充电基础设施


未来电动汽车长途出行也将逐渐成为主流方式,那么,围绕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山东有哪些具体措施呢? 对此,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邵伟表示,近几年,电动汽车发展迅速,已逐步进入机关、企业和百姓家庭,未来电动汽车长途出行将逐渐成为主流方式。为适应电动汽车行驶的续航需要,使拥有电动汽车的百姓和运营业主在高速公路上行得舒心,走得安心,驶得放心。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高速公路服务区重要配套设施,科学布局,加快推进。截至目前,全省已在73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建成充电站146处,投入使用充电桩595个,初步构建起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网络。下一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将采取“加密、加强、加快”三项措施,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加密高速路网、服务区和充电设施布局,构筑更快捷、更高效的运营环境。加密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建设布局,为电动汽车长途出行创造更加便捷的快充条件,需要高速公路网络更快捷、服务区布局更完善。今年年底,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6400多公里,运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达到148对,实现了“县县通高速”,预计到明年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突破7400公里,为充电设施建设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基础保障。加强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与充电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在已编制完成的《山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布局规划》中,将充电基础设施作为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的必备条件,坚持同步规划。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的设计阶段,做好平面布局,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实施阶段,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单位与能源部门、国家电网公司的协调对接,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与服务区的其他设施同步建设,同步服务运营。同时,加快既有服务区升级改造,创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的基础条件。结合正在开展的为期3年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改造行动,指导高速公路运营单位,针对早期建成服务区场地面积有限的实际,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精细设计,科学布局,在具备条件的服务区,腾出场地和空间,最大限度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创造实施条件。同时,督促高速公路运营单位早谋划、早启动,做好建设实施层面的衔接配合,推动充电基础设施早建成、早启用,为电动汽车长途出行,解决好后顾之忧,助推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更好更快发展。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编辑: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