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淄博市开始缴纳养老保险!
重要提醒
淄博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0月1日起开始缴纳
缴费时间?
优惠政策?
政策明白纸来啦
缴费时间和方式
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
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
淄博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优惠政策
01
对于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3%。
02
由区县政府为符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缴费年龄段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重度残疾人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以提前五年发放养老金。
03
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农村独女户夫妻符合领取条件的,给予计划生育补助,其中:对独生子女伤残和农村独女户家庭夫妻补助标准为本人月基础养老金实际计发额的100%,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补助标准为本人月基础养老金实际计发额的200%。
04
复退军人按服役年限每服役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基础养老金加发3%。
待遇领取条件
淄博市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参保人员去世后保险费如何处理
如何领取丧葬费
居民养老保险费的补缴
各区县居民养老保险咨询电话
张店区 2927306(2277333)
淄川区 5268096
博山区 2278282(2278285)
临淄区 7177100
周村区 6195929(6126172)
桓台县 8226073
高青县 7057100
沂源县 3227158(3241074)
高新区 2326107(2326112)
经开区 7870208
文昌湖 6030031
来源:淄博人社